1、胜负未分情况下自爆(包括非受迫5步不走的情况)及把司令或军长等重要子力放在大本营的行为 A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一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比赛积分5分;如果该选手比赛积分不足5分,则扣除其所有比赛积分; B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二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比赛积分10分;如果该选手比赛积分不足10分,则扣除其所有比赛积分; C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三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5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军功数量不足时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D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出现三次以上(不含3次)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扣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
“胜负未分”
一方占有明显绝对优势,对手无还手之力以外的对局。
注:“受迫性5步不走”一般是指只差几步就可以自动和棋,或配合对家牵制对方时。不在此解释范围内的行为,均按上述处理条例处理。
注:“胜负未分自爆”等同于“消极比赛”。比赛提倡拼搏精神,不提倡中途放弃。
注: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2、绝对劣势下强退行为: A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一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5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比赛三等功不够5个,除扣除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B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二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1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比赛三等功不够10个,除扣除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C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三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所有一等功、所有二等功以及2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军功数量不足时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D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出现三次以上(不含3次)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扣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
注: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3、明显送子行为: A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一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5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比赛三等功不够5个,除扣除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B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二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1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比赛三等功不够10个,除扣除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C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三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所有一等功、所有二等功以及2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军功数量不足时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D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出现三次以上(不含3次)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扣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
注:“明显送子”是指同一人连续2次或累计撞同一棋子3次,或明知对方子力情况下,故意用小于对方的棋子碰撞的行为,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4、绝对优势强退行为: A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一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比赛积分10分;如果该选手比赛积分不足10分,则扣除其所有比赛积分; B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二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比赛积分20分;如果该选手比赛积分不足20分,则扣除其5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三等功数量不足5个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C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三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1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三等功数量不足10个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D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出现三次以上(不含3次)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扣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
注:“绝对优势强退”是指在对手方已处无力反抗的局面时,而优势方其中一人退出游戏,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5、绝对优势自爆行为: A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一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1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比赛三等功不够10个,除扣除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B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二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所有一等功、所有二等功以及2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军功数量不足时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C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三次出现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扣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D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出现三次以上(不含3次)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扣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
注:“绝对优势自爆”是指在对手方无力反抗的局面时,优势方其中一人做出自爆的行为(包括优势送子)。
“绝对优势故意走成输棋或和棋”行为也可以套用上述处理条例,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6、故意不出征行为 A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一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比赛积分5分;如果该选手比赛积分不足5分,则扣除其所有比赛积分; B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二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比赛积分20分;如果该选手比赛积分不足20分,则扣除其3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三等功数量不足3个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C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第三次出现此行为时,扣除该选手10个三等功;如果该选手三等功数量不足10个,除扣除其所有军功以外,该被处理的选手会被取消当阶段的比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 D、在一个阶段里(包括初赛和复赛)出现三次以上(不含3次)此行为时,该选手将被清除所有军功,军衔降为平民,取消参赛资格,且不退还其报名费用。
注:比赛最后一天因人为或网络原因导致对局不能正常开始的情况,按故意不出征行为处理,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其他补充说明: 1、投诉时间为当阶段比赛进行期间,过期一律不予受理; 2、投诉成功后,投诉ID该局成绩将不被记录,并依据相关条例对被投诉ID进行处理。比赛最后一天,投诉ID该局判和; 3、仲裁委员会成员身份为联众公司工作人员,或是被联众公司授权的仲裁人员; 4、相关处理均以服务器保存的复盘为准,比赛裁判不参与此项仲裁工作; 5、由于是网络比赛,选手个人列举的缘由无法取证,故不接受被处理者的任何检讨或申诉,即:选手因被处理而做出的解释视为无效(如:5步不走是因为有急事,优势强退是因为掉线等); 6、恶意投诉:实际比赛过程与投诉理由相差较远,仲裁委员会保留对投诉ID(参考所投诉的理由)进行同等或以下标准处理的权力。具体情况以仲裁委员会认定为准; 7、被处理的对局会提供下载以示公正; 8、本处理条例只针对出现上述情况的对局进行相关处理,非以上情况概不受理; 9、本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; 10、本处理条例自2005-4-1日起实行,未尽事宜另行补充; 11、本处理条例的解释权与决定权归属联众公司所有。
竞赛部 2005-4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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